指萧颖士的《伐樱桃树赋》。萧颖士任集贤校理,为权奸李林甫排斥,出为广陵参军,因作《伐樱桃树赋》以讥李林甫。事见《新唐书·萧颖士传》。白居易《有木诗八首》之二:“所以姓萧人,曾为伐樱赋。”
侯孝琼著。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9月出版,为“新纪元中华诗词艺术书库”第六辑第九卷。前人注杜、论杜之书,对杜律的法则虽论述不少,但多数零散,且瑕瑜互见,本书则是系统地阐发杜甫律诗法则的专著。全书分炼
【生卒】:?—783【介绍】:行十四,陇西天水(今属甘肃)人,权澈之子。大历初任校书郎,后客苏州,又为湖州刺史颜真卿判官,曾参预颜真卿与僧皎然等几十人联唱。后又历渝州录事、户部员外郎等职。《全唐诗》存
【介绍】:无可诗残句。诗写夕阳落山彤红一片,好像远处大火在秋山上燃烧。极写夕阳神色。
【介绍】:岑参作。天宝十三载(754),作者赴北庭任安西、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判官,途经陇山时写下此诗。诗中表现了作者旅途寂寞、思念家人的真情实感。诗语言朴实,构思新颖。清沈德潜评曰:“欲鹦鹉报家人寄书,
《太平寰宇记》卷一四引晋干宝《搜神记》:“大夫韩凭取妻美,宋康王夺之,凭怨王,自杀,妻腐其衣,与王登台,自投台下,左右揽之,着手化为蝶。”后因以“青陵粉蝶”指离别的妻室。李商隐《蜂》:“青陵粉蝶休离恨
【介绍】:一作卢颜。玄宗末年在世。天宝十四载(755)十二月曾在洛阳向安禄山进献谀颂诗。两《唐书》无传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出语恶毒。佛教列为十恶行之一。王梵志《恶口浑乖礼》:“恶口浑乖礼,条中却没文。”
见“钓台”。
见《集千家注批点杜工部诗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