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甲法
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。自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。其法规定: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。后改以五户为保,二十五户为大保,二百五十户为都保。分置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都副保正。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,按时训练,在当地巡查治安。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,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。保丁实行分期赴县“上番”、“教阅”,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,并教习武艺,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。哲宗以后,保甲教阅逐渐废弛,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。
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。自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。其法规定: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。后改以五户为保,二十五户为大保,二百五十户为都保。分置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都副保正。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,按时训练,在当地巡查治安。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,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。保丁实行分期赴县“上番”、“教阅”,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,并教习武艺,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。哲宗以后,保甲教阅逐渐废弛,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。
西晋流民起义。晋室“八王之乱”期间,关中部分流民到宛城(今河南南阳)一带就食,永嘉四年(公元310年,晋将山简、杜蕤,派兵押送流民返回关中。流民被逼无奈,王如率众举行起义。起义群众打败山简和杜蕤,攻占
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,又称帝国宪政会。戊戌变法失败后,康有为、梁启超逃亡日本,继续坚持改良主义路线,吹捧清帝载湉“圣德”,在海外组织保皇会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清政府宣布“预备立宪”,康、梁等大
清末留日学生中的革命团体。全称为铁血丈夫团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由李烈钧、蒋尊簋、程潜等在日本东京组成,参加者多为在日本学习军事的同盟会员,共计二十八人。以富贵不能淫、威武不能屈之大丈夫自勉,决
清末立宪派的政治团体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清政府宣布“预备立宪”后,流亡海外的康有为、梁启超等大感振奋,积极活动筹建组织,准备回国参加宪政。次年由梁启超、蒋智由、徐佛苏等在日本东京发起成立政闻社
清代兵制之一,即将帅自招的募兵制度。乾隆以后,清朝“经制兵”八旗、绿营暮气日深,国家有事即招募乡勇,组成勇营,其兵士称“勇”。咸丰以前,勇营均属临时招募性质,以补用兵时绿营兵力之不足。兵事一过,即行遣
中法战争中的决定性战役。1885年2月(光绪十年十二月)法军进攻谅山, 清军主将、广西巡抚潘鼎新不战而逃。2月23日(光绪十一年一月九日)法军直驱镇南关前,一度深入关内数十里。帮办广西军务年近七十高龄
金初,在辽东地区,牛头地占有者每年须向国家纳粟一石,名为牛头税。参见“牛头地”。
唐代前期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一种赋役制度,包括田租、力庸和户调三项,故简称租庸调法。征收的原则为有田则有租,有家则有调,有身则有庸。其法初颁于武德二年(公元619)年,武德七年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。具体
东汉末年,益州绵竹(治今四川德阳北)农民起义。黄巾起义失败后、朝廷对农民的压迫更变本加厉。中平五年(公元188年)春,马相、赵祗在益州绵竹领导数千名农民举行起义。攻下绵竹城,杀县令李升。又攻破雒县(治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直隶于总统的财政监督机关。1912年暂设审计处,1914年改审计院。按《审计法》,其职权为:稽核支出、审计决算、检查国库、簿记、官产、国债。法律规定严密,但统治者可以通过特殊方式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