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经辨讹
五卷。清吕治平(生卒年不详)撰。号愚庵,海宁(今浙江海宁)人。顺治中岁贡生,官德清县教谕。此书考论五经疑义,皆就坊本有传写之讹及注释之讹者,一一辨驳其是非,至于经文之旨,并不见阐发,不过为科举作文之用,对经学研究并无参考价值。书前有评阅十二条及康熙三十年郑端、康熙三十三年杨雍达二序,对此书赞誉言过其实。
五卷。清吕治平(生卒年不详)撰。号愚庵,海宁(今浙江海宁)人。顺治中岁贡生,官德清县教谕。此书考论五经疑义,皆就坊本有传写之讹及注释之讹者,一一辨驳其是非,至于经文之旨,并不见阐发,不过为科举作文之用,对经学研究并无参考价值。书前有评阅十二条及康熙三十年郑端、康熙三十三年杨雍达二序,对此书赞誉言过其实。
一卷。原题赵士桢纂,南汇吴省兰辑、德清车宸英校。据此书赵氏原《跋》,是书为备倭之作。其时此类书甚多,尤以郑若曾《筹海图编》为详。但郑氏书成于明世宗嘉靖末年,于东北朝鲜之路,似乎阙略,故特表而出之,撰成
十卷。不题撰人,成书于明代。公案小说,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。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,人称包龙图,故此书题《龙图公案》,又俗称《包公案》。考书中故事,除卷五《割牛舌》一则见于《宋史》、可证为包拯断案
①五卷。旧本题明王世贞(1526-1590)撰。王世贞字元美,号凤洲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。官至刑部尚书。才学富赡,好为诗文。明“后七子”之一。著有《弇州山人四部稿》、《世说新语补》、《画苑》、《书苑》等
二十四卷。明朱廷旦(生卒年不详)撰。朱廷旦,字尔兼,号旋庵子。嘉善(今浙江省嘉善县)人。明天启中贡生。此书二十四卷,分一百类,每类各有小序,以陈劝戒之意,并将其征引故实列在小序之后,其末又缀以评论。书
一卷。明张翀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翀,字子仪,柳州(今广西柳州市)人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因痛恨严嵩父子专权乱政,而抗章劾之,结果被逮下诏狱拷讯,谪戍都匀。穆宗嗣位,召为吏部主事,
九卷。清杜诏(1666-1736)撰。杜诏,字紫编。江苏无锡人。少时曾从严绳孙、顾贞观游,得其指授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)玄烨南巡。诏迎銮献诗,特命供职内廷。康熙五十年(1711),举人,翌年钦赐进
见《西游记》。
九卷。《别集》二卷。明王鸿儒(?-1519)撰。王鸿儒,字懋学,南阳(今属河南)人。生年不详。少颖悟,读书过目不忘。为府史佐书,郡守见而奇之,使为弟子员,教以经术,蔚为大儒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)进
一卷。唐孙棨撰。孙棨字文威,唐僖宗时人,生平不详。《北里志》属笔记类。记载唐宣宗时代以后的长安(今西安)城北康平里的歌妓生活,共十五篇,该书对当时妓院生活记载颇详,涉及到一些公卿子弟时也真实地录其名姓
六卷。清代王士陵撰。王士陵见《易经纂言》。全书摘录《四书五经》及《性理大全》中有关“性理”方面的论述分类编辑而成,分五类(“道体”、“为学”、“为政”、“实履”、圣贤”)、四十三个子日,其间还附有作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