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离合释法式
一卷。不著撰人。《六离合释法式》一书,明清藏经都附于明普泰所著的《八识规矩补注》之后,虽称补注,但名实不符,只有正文,却不见有什么作者补注。考其内容及文笔风格,“其文不类初唐人之作”。也与玄奘所学法派不同,显然不是中原人所作。考玄奘以后,法成在敦煌译诸经书,盛弘法相,十之八九为法成弟子所作。经辗转传抄流入中原,遂失去了作者的署名。此书对了解法成所倡学说及其门人情况有些参考价值。现有北京刻经处刻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。《六离合释法式》一书,明清藏经都附于明普泰所著的《八识规矩补注》之后,虽称补注,但名实不符,只有正文,却不见有什么作者补注。考其内容及文笔风格,“其文不类初唐人之作”。也与玄奘所学法派不同,显然不是中原人所作。考玄奘以后,法成在敦煌译诸经书,盛弘法相,十之八九为法成弟子所作。经辗转传抄流入中原,遂失去了作者的署名。此书对了解法成所倡学说及其门人情况有些参考价值。现有北京刻经处刻本。
六卷。清陈士铎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士铎字敬之,号远公,又名朱子华,自号大雅堂主人。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约生于明代天启年间,卒于清康熙末年。陈氏自幼家贫,读史书,后因不得志而弃儒业医。读医书几十年,精
不分卷。清王茂松(其生平著述不详撰。王氏为贵州人。此乃为诸生编撰的正字体正字音之书。所收有:伍泽梁《六书大义》、许汉昭《字体诀》、《字典辨似》、《字体正讹》、《帖字》、《俗音正误》(一曰平误读仄,二曰
一卷。明林兆珂(约1589年前后在世)撰。生卒不详。兆珂,字孟鸣,福建莆田人。万历二年(1574)进士。官至刑部侍郎,历知廉州、安庆。有《毛诗多识编》,已著录。此集本名《挈明草》。其题曰林伯子,盖其序
一卷。魏王肃(195-256)撰。清马国翰辑为一卷。肃字子雍,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西南)人。魏经学家。曾遍注群经,不分今文、古文,对各家经义加以综合,注有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三礼》、《左传》、《论语》。
五十二卷,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金吴澜、李福沂修,汪堃、朱成熙纂。昆山为县,始于梁代,自元代方升昆山为郡。清雍正三年(1725),分昆山之地置新阳县,于是有乾隆十六年(1751)张予介等修《昆山新阳合志》
①三十四卷。清宋斅修,钱人麟等纂。宋斅,江苏长州人,乾隆十二年(1747)来任宁国府知府。钱人麟,江苏武进人,进士,官翰林院侍读学士。宁郡有志,创始于明成化年间,嘉靖中复修,万历三修,清康熙四修,乾隆
六十七卷。明来斯行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来斯行,字道之,萧山(今浙江省萧山县)人。万历三十五年(1607)进士,授刑部主事,出为天津兵备道。白莲教起义爆发后,自率将卒前往镇压,俘获首领徐鸿儒。以福建布政使
七卷。曹元弼(详见《孝经六艺大道录》)撰。是书分七卷:一.明例;二.要旨;三.图表;四.会通;五.解纷;六.缺疑;七.流别。明例卷又分三目:一、孝经脉络次第说;二、孝经微言大义略例;三、陈氏澧说孝经要
① 二卷。明陈言撰。言字献可,号东涯,海盐人。嘉靖十六年(1537)举人。该书用《周易注疏》本,题上经曰“经之上”,题下经曰“经之下”,题《系辞》、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四传曰“经之旁”,所以《
八卷。清钮树玉(1760-1827)撰。树玉字蓝田,晚年著《匪石子》,学者因称匪石先生。曾游学钱大昕门下,为钱氏所重。隐于贾,博极群书,尤精小学。著作尚有《说文解字校录》、《说文刊误》、《说文玉篇校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