删定四分僧戒本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二卷。清李渔撰。其生平见《闲情偶寄》条。此剧写荆州男子阙素封,早失父母,家富而貌丑,为人忠厚老实,平生多行善事,或输粮于官,或焚券免债。前后曾娶三房妻子,皆因嫌其貌丑而不与其同居,避于书房之中,礼拜菩
三卷。明张大龄撰。张大龄,字立羽,明代四川眉(今四川眉县)人,生于隆庆(1567-1572)、万历(1573-1620)年间。此书主要论述与晋代并立的五个少数民族即匈奴鲜卑、羯、氐、羌的发展、风俗、民
一卷。《乙稿》 一卷。清姚正镛撰。姚正镛,辽宁盖平人,字仲海,生于道光年间,逝于光绪年间,生卒年均不详。本词集之甲、乙稿皆作者亲手编订,收词三百零七首。作者早弃时文,壮年奔走边关。倥偬戎马,仕宦无成。
十二卷。明来集之(详见《读易隅通》条)撰。此书为来集之读书所得,随笔记录之文,不分门目,只是以类相从,鳞次栉比,俾可互证。甚为丛杂无次。且所采多为小说家言,如《拾遗记》、《洞冥记》等,不足为据。
十卷,附西湖遗艳一卷,《西冷漫闻》一卷,《吴山纪胜》二卷。清孙自成撰。孙自成字物皆,号介庵,江苏江都人。《西湖纪胜》康熙刻本,共十卷。十卷后附西湖遗艳一卷、西泠漫闻一卷、吴山纪胜二卷。《西湖纪胜》,首
二十一卷,明张自勋撰。自勋字单庵,南昌人。生卒年及事迹不详,著有《纲目续麟》、《卓庵心书》。《廿一史独断》是从廿一史中挑出其失误之处予以纠正,每一史列为一卷。其纠体例之失的占十之三四,纠议论之失的占十
二十八卷,首一卷。清孟毓兰修,乔载繇纂。孟毓兰,山东长清县人,清道光二十年任宝应县知县。乔载繇,字孚生,号止巢,宝应县人。廪生。工诗词,著有《妙华仙馆诗词集》。宝应县旧志,今存者有明《隆庆汤志》(残)
①十二卷。清卞颖修,王劝纂。卞颖字慧生,扬州人,举人出身,康熙十一年(1672)任诸城县知县。王劝,邑人,进士出身。诸城,春秋时为莒、鲁之地,战国为齐下邑,秦为琅琊郡治,西汉至魏为东武邑,隋改为诸城,
一卷。清刘师陆撰。刘师陆,字青园。官上荆南道。书前有同治十二年(1873)鲍康序。书中所释古币,仅旧时所谓虞一釿、安邑与乘马币三种,十二品。对虞一釿币,谓釿有断剂之义;于安邑币,谓安邑为舜创之,而禹因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此书杂录古今谚语及方言,标其原始。凡经史、小学诸书,均有采据。其采自说部者,并各注书名于其下,虽是解释常言,但考证颇近于古。然如释大夫称主,引《左传》及《国语》为证,而《周礼》以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