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《资治通鉴补正略》。
十二卷。清李宗渭(约1728年前后在世)撰。宗渭字秦川(-作泰川)。嘉兴(今浙江嘉兴市)人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)举人。自编其诗为《瓦缶集》三卷,后附有《咏怀集》一卷。宗谓殁后,其婿高衡编辑其遗诗:
一卷。宋彭耜(详见《道德真经集注》)撰。前人研究《老子》者,有的只重注释不重音读。彭耜认为应该仔细研究老氏之学的一句一读,据其于卷首序所述,“安有辞义之未通,而理道之顿悟?惟览者互考焉。”由此可知,其
五卷。清李光地撰。李光地(1642-1718)字晋卿,号厚庵,又号榕村,福建安溪县人。康熙九年(1670年)进士,由编修累官至文渊阁大学士,兼吏部尚书。卒谥文贞。学问渊博,著述极丰。曾与王兰生等奉诏编
六卷。《诗钞》七卷。清李邺嗣(1622-1680)撰。李邺嗣,原名文允,字杲堂(一字邺嗣),浙江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顺治诸生,年十二、三能诗,有秀句。后受父亲牵连,下狱。自此绝意人世,借诗酒,以寄情
一百卷。清庆桂撰。庆桂,姓章佳氏,字树斋,满洲镶黄旗人。纳赀授员外郎,熟悉边情,两授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,嘉庆间官至文渊阁大学士。是书卷一至卷六为训谕、卷七至卷五十为典礼、内分细目为盛典(七卷至二十二卷
一卷。清方显(?-1741)撰。方显,字敬斋、周谟,巴陵(今湖南岳阳)人。历任湘乡县教谕、广西恭城知县、贵州镇远知府、贵州按察使、四川布政使、巡抚。该书载作者奉命讨苗事。雍正四年(1726),贵州苗族
二十一种,二百六十七卷。清钱大昕撰。全书收经部一部,史部十五种,子部四种,集部一种(为《潜研堂文集》五十卷《诗集》十卷《诗续集》十卷)。其中史部《廿二史考异》、子部《十驾斋养新录》、集部《潜研堂文集》
四卷。美国嘉约翰(1824-1901)口译,番禺何了然笔述。嘉约翰,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医师。1853年来华,在广州传教行医。1898年在广州设立疯人院,他在华前后共四十四年,死于广州。他写过许多关于内外
一卷。明涟川沈氏(生卒年不详)撰。沈氏,湖州府(辖境相当于今浙江吴兴、德清、安吉、长兴等县)人,不知其名。《沈氏农书》主要讲述作者生活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。书中包括五个部分。“逐月事宜”,为农家月令,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