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乡县志
十六卷,首一卷。清沈渊修,孙中翘、李铣等纂。沈渊,山阴人,岁贡,康熙四十四年(1705)任金乡县知县。考金乡县志创修于明。康熙十二年(1673)邑令付廷俊再修。沈渊任县令后,以邑志又已四十余年未修,因谋之邑绅,设局重纂。历数月而成是志。《金乡县志》康熙五十一年(1712)刻本。兹篇门类虽简,主要者均已具备。文字明洁不冗,言简义赅。卷首有明邑人郭东藩、胡汝桂旧序各一篇,从中可略见明时所修邑志之一斑。
十六卷,首一卷。清沈渊修,孙中翘、李铣等纂。沈渊,山阴人,岁贡,康熙四十四年(1705)任金乡县知县。考金乡县志创修于明。康熙十二年(1673)邑令付廷俊再修。沈渊任县令后,以邑志又已四十余年未修,因谋之邑绅,设局重纂。历数月而成是志。《金乡县志》康熙五十一年(1712)刻本。兹篇门类虽简,主要者均已具备。文字明洁不冗,言简义赅。卷首有明邑人郭东藩、胡汝桂旧序各一篇,从中可略见明时所修邑志之一斑。
一卷。清姜国伊撰。是书首有自序,认为朱子倡明绝学,《大学》用程氏改本,致使后儒所疑。旁门邪说,转得窃古本《大学》,以诋毁吾道。欲使文公之注不违孔、曾的旧说,乃于《大学》后六篇,仍用朱注,并附己说以明之
四十卷,首一卷,清方传质修,龚琴纂。方传质,字子彬,安徽桐城人,同治四年(1865)任绥宁县知县。龚琴字书舫,邑人,博学能文之士。按绥宁县志,创修于明嘉靖邑令高应冕,续修于万历邑令秦任文。清康熙、乾隆
五十四卷,清纪大奎修,林时春等纂。纪大奎,临川人,举人,曾任什邡县知县。什邡县志创修于康熙二十二年(1683)县令胡之鸿,仅二十余页。五十九年(1720)县令丁士一重修,规模略具。乾隆六年(1741)
一卷。清李光地(详见《周易观象》)撰。前人研究《周易参同契》者,多依彭晓、朱熹、陈显微、陈致虚等家注本。自明代杨慎称掘地得石函中《古文参同契》以后,最早有明代蒋一彪依杨慎本作《古文参同契集解》。据杨慎
一卷。明代释正明撰。正明禅师生平事迹及《养拙禅师语录》,详见《大沩密印禅寺养拙明禅师语录》辞条。
一卷。清丁晏撰。作者在此书序言中,阐明了他的治易方法,他认为勘正易经文字应以文字训诂为本,探求周易真旨则应以义理为途径。他还认为训诂非博考不明,易义非研究不精,因此对于周易文字的训解并非可有可无。因此
见《孙膑兵法》。
一卷。元朱震亨(详见《格致余论》)撰。此书成于至元七年(1347),约一万字。朱氏鉴于宋代编修的《太平惠民和剂局方》一书所载,均以成药治病,不论病源,只于各方下条列证候,立法简便,只记用于所患证候,各
一卷。明何彬然撰。何彬然,字文长,一字宁野,蕲州(今湖北蕲春县)人,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著有《茶约》一书。是书成于万历己未(1619)年间,其主要内容分为种法、审候、采撷、就制、收贮、择水、候汤、器具
不分卷。清沙畹撰。沙畹,(E,Chavaunes),法国人。宋云、慧生等出使西域访求佛经,《魏书·北史》及《释藏志传》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有慧生传一卷,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并录宋云出使